
在宠物领养的善意链条里,送养人总是带着不舍与期待,将陪伴多年的毛孩子托付给素未谋面的陌生人。一句“我会好好照顾它”线上炒股配资之家,本该是生命延续的承诺,却在广东东莞一起持续七年的离奇案件中,变成了通往虐杀的死亡预告。当伪装的“爱狗人士”撕下温情面具,露出将领养犬只当作烈性犬训练工具的冷血真相,整个领养生态都陷入了信任崩塌的危机,更暴露出动物保护与法律监管的双重盲区。
据2026年5月15日的报道称,2018年起,一个化名“赵磊”的男子(真实姓名罗某某)开始活跃在小红书、闲鱼、微信等社交平台,精心打造“完美领养人”人设。他对外宣称家中有杜宾犬、宽敞阳台,与妻儿同住,言谈间对犬只喂养、训练表现出专业且热情的态度。面对因搬家、怀孕、经济压力等现实困境选择送养的犬主,他总能精准捕捉对方的心理——主动发送居住环境视频,领养后频繁汇报狗狗状态,甚至特意煮肉喂食拍视频分享,这些细节让众多送养人彻底放下戒心,心甘情愿地将宠物托付给他。
这场精心策划的骗局,在领养完成后48小时内便会露出獠牙。罗某某通常会在获得犬只后迅速拉黑原主人,随即把这些无辜的宠物犬扔进自家杜宾犬的活动区域,让经过训练的烈性犬对它们进行撕咬、捕猎,将其当作“磨牙工具和训练活靶”。有受害者在他的抖音账号里意外发现自家狗狗被撕咬的血腥视频片段,而警方搜查时,其住所内仅剩他自养的杜宾犬和一只小狗,其余20多只领养犬只下落不明,面对询问,罗某某竟轻描淡写地辩称“已吃掉”。
这场跨越七年的骗局并非毫无破绽。2023年就有犬主察觉异常并报案,但因单案金额过低未获立案。直到十余名受害者通过网络互相联系,发现彼此遭遇惊人一致,联合整理聊天记录、视频证据等完整材料再次控告,案件才迎来转机。警方最终以诈骗罪刑事立案并对罗某某执行刑拘,这一法律定性背后有着清晰的逻辑支撑:宠物犬在法律上属于个人财产,罗某某虚构“爱狗家庭”的领养意图,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且累计骗取20多只犬只(含德牧、柴犬等名贵品种),涉案金额已达到东莞地区诈骗罪立案标准。
案件曝光后,有从事法律工作的网友分析:“没有专门的虐待动物罪,只能用诈骗罪追责,这是现有法律框架下的无奈选择,但至少让施虐者付出了刑事代价。”也有宠物救助志愿者感慨:“送养人大多是出于无奈才放弃宠物,骗子却利用这份善意行恶,以后谁还敢轻易相信领养人?”更有普通用户质疑:“平台对这类长期骗养账号为何没有风控机制?烈性犬饲养的监管又在哪里?”
这起事件对受害犬主的打击远超财产损失。多位送养人表示,自己喂养多年的宠物被送进虐杀陷阱,事后反复观看那些血腥视频试图辨认,长期陷入失眠和自责,“梦里都是狗被撕咬的画面”。而民间领养平台和救助站则陷入两难:一方面要收紧审核程序,增加家访、视频回访、身份证备案等环节;另一方面又担心过度严格的审核会阻碍真正需要领养的犬只找到新家,让本就艰难的救助工作雪上加霜。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并非孤例。同期上海曝出网红训犬机构收取上万费用却直播虐狗;安徽蚌埠曾发生未成年人购买活猫供烈犬撕咬事件;重庆也有烈性犬撕咬路人致死后犬主获刑六年半的案例。这些事件共同指向一个现实:违规饲养烈性犬的违法成本极低,而动物保护的立法依然空白。公众呼吁短期内严格执行既有养犬管理条例,严查禁养犬种;长期则需推动《反虐待动物法》立法,并建立跨平台的“养犬黑名单”,从源头堵住骗领漏洞。
从个人角度看,这起案件折射出的不仅是人性的黑暗,更是规则与监管的滞后。当领养行为缺乏有效的法律约束和平台监管,当虐待动物行为难以受到应有的刑事制裁,善意就容易成为被利用的工具。对于普通送养人而言,除了提高警惕、加强领养审核,更需要建立完善的送养协议和回访机制;对于平台方,应承担起主体责任,建立领养账号的信用评级系统,对异常领养行为进行预警;而对整个社会来说,推动动物保护立法、明确虐待动物的法律责任,才是从根本上杜绝此类事件的关键。毕竟,每一个生命都值得被尊重线上炒股配资之家,每一份善意都不应被辜负,这不仅是道德的底线,更应成为法律的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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